近日,青阳法院陵阳法庭在陵阳司法所巡回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庭与司法所携手联动,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甲某受雇于某医院从事护工工作,一日因工作不慎摔倒导致腰椎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甲某与医院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本着“优先调解,就地化解”的理念,考虑到案涉双方不仅存在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争议,更有着多年劳务往来羁绊,相比一纸判决,若能促成和解,更能修复关系、化解心结,这也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为了让调解更接地气、更有实效,法庭决定联合熟稔乡情民意的司法所,将庭审现场“搬”到司法所,以巡回审理的方式搭建贴近群众的调解平台。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严谨细致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赔偿标准及事故责任划分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充分辩论。调解环节,法官先以法律为尺,清晰解读劳务关系中雇主的安全保障义务、伤者自身的注意责任,让双方明白“法如何断”;司法所调解员再以乡情为桥,细数往日的信任、相处的情分,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初步在损失总额上达成一致意见,为后续彻底化解纠纷奠定了良好基础。
调解结束后,法官与调解员趁热打铁,围绕劳务用工中的风险防范、受伤后的责任认定、维权途径等内容开展普法宣传,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句句通俗的解读,让法律条文从“纸上”走到“田间、地头”,让群众在身边的纠纷中读懂权力与义务,明白“遇事找法,解决靠法”的道理。
本次巡回审判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从坐堂审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青阳法院陵阳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将司法服务向一线延伸,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供稿:俞永胜 审核:徐云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