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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两所” 探索建工纠纷“最优解

发布时间:2025-05-08 15:15 来源:东至县委政法委 作者:撰稿人:王彭科 审核人:甘先明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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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溪司法所充分发挥与公安派出所“五联”机制作用,及时化解一起工程款纠纷。“感谢警官,也感谢司法所的同志,帮我们解决了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张某某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去年年底,池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东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养殖场施工合同。受赶进度和零星施工的影响,两家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张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组成的联合调解小组,将化解此纠纷作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企惠企的重要工作来抓。

由于工程类纠纷涉及金额大、专业性强、工程量结算复杂,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存在的症结在于结算问题,这个纠纷工程量较大,双方若不完成结算,后续可能还要进行审计,增加双方当事人时间和经济上的负担。于是,调解员便从促进双方结算为突破点进行调解,通过“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求同存异,不断缩小争议点、扩大共识面。针对工程量的核定,调解小组协调双方负责人、施工员在现场逐项核定。针对场地平整及运输、挖水沟工程量的异议,组织施工单位多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定,不遗不漏;针对树木移栽、绿化草坪等单价异议,调解小组咨询多家审计公司,协调双方认可一个可接受的单价。

通过近一个月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了125万的工程款结算合同。至此, 一起涉企工程款纠纷妥善化解,在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诉求的同时,两家企业互谅互解、握手言和、共话发展。经了解,建设方已于4月21日将结算款汇入施工方账户。

在纠纷调解中,张溪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摸排各类领域矛盾多发风险点,努力让每一起纠纷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法,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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