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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照进现实?五人 “寻宝” 收获 “牢饭体验卡”

发布时间:2025-04-27 16:57 来源:市检察院、贵池区委政法委 作者:撰稿人:汪艺 审核人:王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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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贵池区检察院对一起盗掘古墓葬案的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具体案情如下:2024年5月份,熊某和朋友闲聊时称自己发现一处古墓,后与黄某某等五人商议“一探究竟”。这支“探险小队”分工明确,并先后三次驾车从江西来到池州,趁无人之际,盗掘该古墓,后被人发现报警。经鉴定,该墓葬为宋代古墓葬,“探险小队”的盗掘使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受到了损害;盗掘出的物品系国家三级文物;五人将盗掘出的文物出售给“收藏家”。经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五人均涉嫌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随着盗墓笔记影视剧和鉴宝节目的走红,古玩市场热度居高不下,收藏热情不断升温。然而,在这场“淘宝”热潮中,不少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一不小心就从“收藏爱好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让我们一起看看新文物保护法怎么说:

 一、了解文物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出土、出水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或者依法没收的文物;(四)公民、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二、盗墓不是探险,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二条至九十九条规定,违反该法规定,轻则警告、通报批评,重则罚款、吊销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三、你以为的“捡漏”可能是“踩雷” 【倒卖文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法收藏的正确姿势】1. 拒绝来源不明:不买盗掘、盗窃、诈骗所得文物,对来源模糊的古玩和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奇珍异宝”,宁愿放弃也不冒险;2. 应走正规渠道:通过持牌拍卖行、文物商店购买;3. 主动报备登记:个人合法收藏的文物可向文物行政部门备案;4. 及时上交发现:意外发现文物应立即上报,避免私自挖掘或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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