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见义勇为

关于对程明干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17:02 来源:贵池区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图片
关于对程明干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的公示
图片




根据贵池区见义勇为行为评审会意见,拟定授予程明干同志“贵池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现对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7日——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贵池区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566-2022452。
附:程明干同志事迹材料


贵池区委政法委

2026年1月7日



程明干同志事迹材料

    程明干,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群众,贵池区杏花村街道洋浦碧水庄园小区居民。
    2024年3月10日17时左右,程明干在白洋河三江明珠小区段水边洗菜时,突然听见岸上有人呼救,称好像有人落水。他立即起身查看,发现桥下有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正在河水中挣扎,很快仅剩头发浮于水面,情况十分紧急。程明干顺手拾起岸边一根竹棍作为救援工具并迅速冲向事发地点,虽不熟悉水性,但为了救人他还是奋不顾身跳入河中。3月份的河水寒冷刺骨,河底斜坡湿滑,但程明干仍竭力向女孩靠近同时向岸边人员求助,岸边的一位群众见状扔来救生圈和救生绳,程明干手握绳索,以竹棍为牵引,最终成功将女孩营救上岸。上岸后,程明干才从获救女孩口中得知,还有一个小孩也落水了,听闻这一消息,程明干顾不上疲劳和寒冷再次下水,与岸边群众配合,利用竹竿、绳索等进行二次搜救,最终将另一名落水小男孩救了起来。这时民警和救援人员也赶到了现场,程明干积极协助医护人员对落水小男孩开展急救,直至小男孩被送医后才默默离开现场。不幸的是,该落水男孩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