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池州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今年以来审结涉企案件1297件,对暂时受困企业采取“活封活扣”,创造司法“暖环境”。坚决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部署,妥善审结涉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97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强化破产审判职能,审结与企业破产相关案件17件,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坚持保护创新、激励创造,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件。其中审结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29 件,鼓励原创,支持多业态文创发展繁荣。成立知识产权多元调解中心,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法院,提升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件,其中公益诉讼3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制度,全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特色举措。健全跨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与安庆、宣城、黄山法院签订《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大黄山建设框架协议》,携手保护大黄山地区生态环境和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妥善化解“三农”领域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19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1948件。选派优秀干警对乡村振兴工作队进行轮换,接续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地见效,组织帮扶干警积极走访监测户,解决监测户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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