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公里”,能否规范执行,关系着国家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2024年,石台县检察院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充分运用看守所监管、社区矫正脱漏管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贡献坚实力量。针对刑事执行检察中发现的混管混押、未及时投送监狱和社区矫正脱漏管等问题,向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5条,均已采纳和整改。
加强派驻看守所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每月驻所时间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在押人员生活、学习和思想动态,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常态化检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共开展看守所安全防范检察专项活动5次,其中检察长和副检察长亲自带队各1次,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评分24人次,与在押人员谈话88人次,填写驻所检察日志132份。
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坚持立足常态,每月与县司法局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变动信息,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察监督。重点围绕刑罚交付执行、变更执行、日常监管、请销假审批等进行法律监督。同时,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工作生活情况,倾听社区矫正对象遇到的实际困难,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教育改造等情况,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累计查阅社区矫正档案100余卷,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核查监管信息926条,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51人次。
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做好财产刑数据统计工作,定期与法院沟通核对刑事案件涉财产刑执行数据,及时掌握财产刑执行底数情况。今年以来,通过向法院调取财产刑执行情况、深入核查执行卷宗等方式,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等专项活动,共核查涉财产刑案件100件186人,对法院财产刑执行的移交立案、执行活动、终结执行等不同执行阶段进行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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