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暨综治中心工作例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和省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培训,讨论市“1+4+X”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协调机制,听取东至县、石台县和市法院、市司法局重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重点任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平安办副主任彭四平主持会议,各地平安办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逐项细化举措,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统揽能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实际建立本级“1+4+X”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力有序、取得实效、见到长效。要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落实综治中心工作例会制度,认真分析掌握辖区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研究预防化解对策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要进一步突显工作成效,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本地特色认真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培育出具有池州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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