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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公安创新“六对照、六排查”举措推进查纠整改做细做实

发布时间:2021-05-24 16:33 来源:市教整办 作者:市教整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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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青阳公安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举报线索核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等查纠整改方式,深度排查发现顽瘴痼疾(“6+N”)问题。目前,已查结各类问题85件,其中,涉及“6+N”的“执法办案慢作为”62件、“受立案不规范”19件、“接处警不规范”3件共计84件,违反工作纪律1件。案件和接处警“6+N”占各类问题比高达98.8%,数据统计表明,当前我县公安队伍顽瘴痼疾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办案环节。针对这一特点,县局创新“六对照、六排查”举措,推进查纠整改做细做实。

一是对照个案侦办,排查是否案结事了。组织案件线索、自查自纠、顽瘴痼疾整治三个专班对226名民警填写的自查事项报告、49民警对照自查事项主动说明问题情况涉及的89件案件、42条举报线索涉及的5件案件、提请市局统一交叉评查的5类214件重点案件和2018年以来侦办的7起涉恶案件、查结的22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一进行核查、评查、复查,紧盯案件本身,做好个案查结办结,确保每个案件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杜绝“一评了之、一查了之”。目前,84件涉及“6+N”问题案件已全部办结,实现了案结事了,2件已查结未明确息访罢诉案件落实专门工作方案化解稳控。

二是对照案件深挖,排查是否徇私枉法。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的“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机制,起底每起案件侦办全环节、全过程,深挖案件背后,从中查找是否存在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问题,一旦发现,坚决硬起手腕,依法依纪跟进处理,确保做到问题解决到位。工作开展以来,暂未发现此类问题。

三是对照原因剖析,排查是否落实整改。要求自查、被核查、被评查的每个案件的主办民警深刻剖析问题症结所在,拟定整改措施,提交法制部门审核,完善整改措施,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督促跟进整改。目前,144件存在执法问题重点评查案件和民警自查报告说明问题情况涉及的89件案件均已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案件217件,其中重点评查案件144件,自查事项汇报案件73件,个案落实整改率达93.1%。

四是对照执法过错,排查是否责任追究。严格对照“6+N”顽瘴痼疾问题类型,落实个案问题排查、三个专班核查、法制部门评查、驻局纪检组审查、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移送县纪委监委或列入顽瘴痼疾整治“六大环节”,全面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分类、甄别定性,存在执法过错的,落实责任追究,确保人的处理到位。目前,已执法过错追究7件5人次,5名民警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排除执法过错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民警28人,其中,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24人。

五是对照组织查处,排查是否违法违纪。明确驻局纪检监察组同步介入案件问题性质甄别、执法过错认定、监督执纪,对照组织查处,全面排查民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依纪处理。1名民警因违反工作纪律,已被诫勉谈话处理;1名民警主动说明问题情况的,县监察委已立案审查。

六是对照专项整治,排查是否建章立制。主动检视自身问题,聚焦影响执法公正、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顽瘴痼疾,检视“病因”、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边整改整治、边建章立制。围绕查摆发现的执法问题,在全市公安机关率先制定出台《青阳县公安局专职法制员工作制度》,对经侦大队实行派驻法制员,对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和蓉城派出所实行专职法制员,全力压紧压实法制员在案件审核把关中的“第一道关口”作用,以执法监督管理,防范执法突出问题。围绕查摆发现的接处警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青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警情回访核查机制》,对所有接处警警情实行回访全覆盖,督促整改问题,争取群众满意。围绕基层所队反映非警务类活动困扰问题,制定出台《青阳县公安局关于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规范》,为基层一线民警接处警工作减负提效。3月份,全县110有效接警1614起,环比下降9.93%。(江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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