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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民法院围绕“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4 11:20 来源:市教整办 作者:市教整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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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池州市东至县人民法院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难,愁民之所愁,想民之所盼,获当事人赠送锦旗3面,三月份结案率达全市第一。


急民之所急,诉前化解意外事故

近期,东至县昭潭镇昭潭村某鱼塘发生了一起因钓鱼触电身亡的意外事件。死者家属几近失控。昭潭法庭闻讯后,第一时间参与纠纷调解工作,运用多元化解纷模式,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及时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解民之所难,七年纠葛一招化解

近期,东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王某某状告村委会案件,要求村委会立即偿还拖欠的青苗补偿费2285.5元。据悉, 2012年一家企业需要使用王某某的土地,村委会便以自己的名义与王某某签订了青苗补偿协议,使用王某某家0.653亩土地,约定每亩每年补偿青苗费500元,村委会支付了两年的青苗补偿费后便未再支付任何费用。王某某家多次为此事闹到村委会,并与村干部发生冲突,砸碎村委会的大门玻璃。但事情跨度长达七年仍未解决,后王某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村委会当场付清了拖欠王某某的青苗费,并就今后的青苗费进行了重新约定。


愁民之所愁,司法救助温暖民心

对于执行不能,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又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的案件,国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申请执行人一定经济救助。近期,执行局办理的一起王某甲申请执行王某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系七十多岁的老人,履行部分案款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其妻子系尿毒症患者,常年透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执行人曾多次请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的愁心事,执行局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甲拿到2.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想民之所盼,快审快执欠薪案件

近期,东流法庭仅用一天时间成功化解三起欠薪案件。原告鲍某、鲁某、龙某分别给被告某厂提供劳务,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被告某厂拖欠三人劳务工资未付。时值春耕备耕,三原告急需资金开启新一年的农业生产,而被告也在筹措资金发展生产。承办法官收案后在东流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积极组织调解,仅用了一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这三起纠纷。(莫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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