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确保我县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7月7日下午,县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评审会在县委政法委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评审会,特邀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并征求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安徽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详细介绍了葛达生同志事迹的详细情况,并向参会人员通报对葛达生同志事迹进行现场调查和走访核查的结果,评审员们一致认为葛达生的事迹符合见义勇为行为标准,并全票表决认定葛达生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会议强调,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号召全社会向见义勇为人员学习,以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全社会更多的人民群众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营造“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东至”建设中来,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良杰 朱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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