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上午,石台县见义勇为促进会负责人召集在小河镇召开见义勇为评审工作会议。县委平安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
评审会上,县见义勇为促进会工作人员介绍了被评审人汪令润同志在小河镇来田村的救火事迹;并将该见义勇为事项实地调查结果情况进行了通报。在听完事迹介绍,查阅了调查报告书后,评审委员会成员本着严格把关的原则对汪令润同志的救火事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过讨论审议,一致认为汪令润同志的救火事迹生动感人,正因为他不顾生命危险,勇敢冲进火海,及时阻止了大火的蔓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具有一定的示范性。与会人员一致表决同意将汪令润同志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应予以表彰奖励。
下一步,县见义勇为促进会将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将汪令润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向社会公示后,提请石台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程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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